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4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本综合考核和录取办法适用于公开招考的博士生申请人。
一、资格审查
学院初步定于8月30日(周三)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学院官网公开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在9月6日(周三)上午9:00-11:00在清华大学文北楼305室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下列证件原件以备核验: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打印版);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考务人员表明同力报考身份,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失信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则取消申请人博士生报考资格。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时间:9月6日(周三)下午2:00-4:00,文北楼305室,笔试科目为《新闻传播学综合》,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与英语水平,满分100分。
面试日期:9月8日(周五)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和要求待通过报名系统或邮件进一步通知。面试时,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最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加权后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推荐拟录取排序依据: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如需递补录取,则由导师申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同意,在报考本研究方向考生内依照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四、其它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如对我院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7670
电子邮箱:xwxyjxb@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