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25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
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后续将通过邮件通知)。资格审查安排在综合面试前组织,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面试。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与学历相关的应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应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出示原件,资格审查时按要求进行核验。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时间与地点后续将通过邮件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
2、综合考核项目及形式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笔试将在综合面试前组织开展。笔试结果作为综合面试的参考,未参加笔试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笔试:笔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基础能力,内容主要包含数学和英语,笔试时间共90分钟。数学:考查申请人数学基本应用能力,考试内容为一元函数微积分等;英语:考查申请人英语基本应用能力,包括词汇知识、语法应用、阅读理解等。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工程创新力和工程领导力,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综合面试组。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不多于10分钟的个人陈述(可用PPT)和不少于20分钟的答辩。个人陈述应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承担工程任务情况(重点介绍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情况、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工程领导力体现情况);
(2)工作成果及获奖情况;
(3)攻读工程博士期间拟研究的课题和工作设想。
3、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核算申请人所在考场的全部考评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综合考核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笔试结果作为参考,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每名工程博士指导教师当年仅招收一名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录取名单。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信息查询、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对清华大学2025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焊接馆213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2310
电子邮箱:gcsxyzs@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