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20
2025.03

清华大学材料学院2025年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材料学院2025年

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 各专业(项目)入围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和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

(或项目名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18 材料科学与工程

334

55

53

103

92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0.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5

[排序规则]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根据面试成绩、初试科目3成绩、初试科目4成绩从高到底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  组织形式

资格审查和复试考核形式均为现场。

4. 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 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

3月27日下午16点,在清华大学逸夫技术科学楼C203,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以及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提交字数不超过1000字的思想品德自我评价、简历和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考生携带原件供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对提供成绩单的补充说明:已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的成绩单,应为大学四年完整成绩单(包含毕业设计成绩);应届考生的成绩单,应包含前7个学期的全部成绩。

    (4)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手写签)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字数不超过1000字的思想品德自我评价

    (7)简历和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资格审查现场收取以上纸质材料1份: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原件、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原件,其它提交复印件。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2)复试安排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考场外候场。

复试笔试:3月28日上午9:00-11:00,现场闭卷笔试,地点待通知。笔试重点考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基础知识。

复试面试:3月28日下午13:00开始,现场面试,地点待通知。

6. 注意事项

(1)面试:请考生准备个人自述3-5分钟,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人际关系、对报考专业的科研了解情况等,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等。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以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

(2)考生应在我院系规定时间,按照指定的方式(地点),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参加所有复试考核环节。

(3)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4)请保持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邮箱,关注我院系的通知。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境内):010-62782192 yjszb@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港澳台及国际):010-62781380 grad@tsinghua.edu.cn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华大学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