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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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清华大学教育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清华大学教育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6年9月7日9:00-10:30在清华大学舜德楼(具体地点后续邮件通知,请申请人保持邮件畅通,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材料:

(1)清华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学生证)

   3)注册中心开具的本科学业成绩单

   4)个人简历(打印5份)

   5)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2)外校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学生证)

   3)本科学业成绩单及排名(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个人简历(打印5份)

   5)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学生证)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本科学历证书(须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须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5)个人简历(打印5份)

   6)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单

   3)本科学历证书(须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须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4)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申请人提供硕士学历证书(须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须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5)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申请人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7)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按上述第6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8)个人简历(打印5份)

   9)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需在资格审查时向教育学院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由教育学院现场核验。

二、综合考核

对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采取相同的考核办法。

(1)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通过线下方式进行。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及前沿问题的了解、科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学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1)笔试:

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60%。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教育技术学和教育研究方法等。

科目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4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面试:每位申请人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2)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2026年9月7日13:30-15:30

科目二:《专业英语》,2026年9月7日16:00-17:00

地点:清华大学(具体地点后续邮件通知,请申请人保持邮件畅通,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

2)面试:

时间:2026年9月8日

地点:清华大学(具体地点和安排后续邮件通知,请申请人保持邮件畅通,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

(3)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成绩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其中综合专业基础考试成绩占比30%,综合面试成绩占比70%。综合面试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的考评组进行。申请人综合面试成绩为其所在考场全部考评专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三、推荐拟录取

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1.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学院相关实施细则。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如对教育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舜德楼523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8281(戴老师)

电子邮箱:jyyyjsb@mailoa.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教育学院

2026年08月20日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境内):010-62782192 yjszb@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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